2017年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揭晓
8月3日,中国互联网协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在京联合发布2017年“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”榜单。本次百强榜单的前十名为:腾讯、阿里巴巴、百度、京东、网易、新浪、搜狐、美团点评、携程、360。其中,腾讯、阿里巴巴、百度连续五年位居前三。
今年互联网企业百强在创新驱动、转型融合、服务用户等方面均有新突破和新成就,呈现出六大特点:
一是增长势头依然强劲。2016年,互联网百强企业的互联网业务收入总规模达到1.07万亿元,首次突破万亿大关,同比增长46.8%,带动信息消费增长8.73%。
有72家企业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速超过20%,其中有31家企业实现了100%以上的超高速增长,领军企业强者更强。互联网百强企业2016年营业利润总额为1362.86亿元,平均营业利润率达到9.44%。79家企业实现盈利,盈利企业的利润总额为1569.59亿元,平均营业利润率高达21.51%,11家企业的营业利润率超过了40%。“两超”格局愈发凸显,腾讯和阿里巴巴的互联网业务收入达到2958亿元,利润达到997.52亿元,分别占百强互联网业务总收入的28%和营业利润73.2%;前五名的互联网业务收入占百强总互联网业务收入的一半以上,前五十名占到95%。
二是创新驱动成果丰硕。2016年,互联网百强企业研发投入达到749.6亿元,同比增长29.7%,平均研发强度达到11.76%;研发人员达到15.6万人,同比增长17.65%,研发人员占比达到19.5%,较上年提高1.3个百分点。互联网百强企业对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物联网、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大幅创新投入,已加速了前沿技术产业化。互联网百强中大数据领域相关企业近一半,人工智能相关企业近20家,区块链相关企业不到5家,人工智能、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技术较为成熟,用户量大,产业化程度高,物联网和区块链领域还有待企业加强研发投入、战略布局和市场拓展。
三是产业互联网取得新进展。百强企业中,以服务企业客户为主的产业互联网领域企业数量已达32家,互联网业务收入规模达到了1258.62亿元,占全部百强比重11.77%,服务企业数量超过700万户。电子商务类网站交易总额达5.38万亿元,同比增加30.34%。以服务企业客户的B2B电商为例,企业数量为6家,电子商务交易额达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568.11亿元,同比增长79.6%。
四是应用场景覆盖丰富。互联网百强企业覆盖综合门户、垂直门户、综合电商、垂直电商、产业服务、网络营销、B2B电商、IDC和CDN3、网络游戏、网络视频、个人工具、在线旅游等互联网主要业务领域。从收入结构上看,综合电商类企业收入最高,综合门户位居第二,收入占比为26.68%,两类合计达到了72.15%。互联网百强企业的社会影响和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展,服务的日均活跃用户数之和达到90.26亿人次。新闻、网游、视频直播、互联网金融等垂直行业注册用户数量不断攀升。用户量排名靠前的企业优势明显,影响力,排名前五名的企业用户量之和占互联网百强企业总用户量的43.6%,前十名占62.6%,前二十名占72.3%。
五是龙头企业国际领先。腾讯集团、阿里巴巴集团、百度公司、京东集团等企业位列全球互联网公司市值前十强,京东集团、阿里巴巴集团、腾讯集团、苏宁云商等企业位列《财富》世界500强。互联网百强企业中,有55家企业为上市或挂牌企业,其中有38家企业在中国大陆上市或挂牌。
六是中西部百强企业百花齐放。各地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,特色鲜明,领军企业纷纷涌现,呈现“百花齐放”的格局。在2016年的14个省份的基础上,减少了1个省份,新增了安徽、江西、天津、贵州、海南、辽宁6个省份,扩大到19个省份,地域覆盖更广。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黑龙江、辽宁、重庆、四川和贵州等十个中西部省份的15家企业名列百强,比上年度增加了8家,互联网业务收入总额为124.3亿元,占比1.87%。
“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”是具有公正性和权威性的互联网企业评价榜单,评价指标综合考虑企业规模、盈利、创新、成长性、影响力和社会责任等六大维度的7类核心指标,对我国互联网行业领军企业的发展状况进行综合研究。评价基础数据来源以企业自行申报数据为主,以参评互联网企业2016年度数据为标准依据,并使用上市公司财务报告、拟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、企业审计报告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、第三方研究报告、第三方数据平台监测数据等多种渠道的数据进行审核验证和补充,采用综合评价分析,经过加权平均计算生成综合得分作为企业的最终得分。
中国互联网企业百强研究工作自2013年开展以来,每年一次,至今已举办5届,已成为评价我国互联网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品牌,成为政府了解我国互联网领军企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渠道,成为展现我国互联网企业风采的重要窗口。百强名单由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。